安徽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网上有关“安徽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条件”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安徽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条件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受理条件

对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办理程序

申报个人在省阳光就业就业网上经办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账号生成后,登录“系统”,点击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模块填写一次性就业补贴人员申请表进行在线申报。

申请流程

1、打开“安徽政务服务网”,在首页搜索“毕业生就业补贴”,进入搜索结果页,找到“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2、点击进入对应页面,即可办理!(根据系统提示,该补贴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毕业生应及时关注最新动态。)

一、安徽省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享受对象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

二、安徽省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励补贴

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已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或留工培训补助的企业获得资金低于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的,按差额予以补足。

三、安徽省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可申报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

(一)企业注册时间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

(二)通过阳光就业网进行用工备案登记。

(三)截至申报之日,连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满6个月。

(四)个体工商户不在申报范围内。

(五)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的单位(以信用安徽公布信息为准)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四、安徽省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申请流程

1、企业下载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及人员花名册,填写相关申请材料。

2、到相关经办部门审核相关信息,签署意见并盖章。

3、人社局受理审核相关申请材料,符合条件予以公示。

4、公示无异议,人社局商财政局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五、受理时间

此项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若上级出台新的规定,按上级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第十五条 就业补助资金中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的具体标准,在符合以上原则规定的基础上,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各地要严格控制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支出比例。

第十六条 就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支出:

(一)办公用房建设支出。

(二)职工宿舍建设支出。

(三)购置交通工具支出。

(四)发放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

(六)普惠金融项下创业担保贷款(原小额担保贷款,下同)贴息及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相关支出。

(七)部门预算已安排支出。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支出。

个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申领获得的补贴资金,具体用途可由申请人或申请单位确定,不受本条规定限制。

安徽省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步骤如下:

一、网上自愿申请。

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等渠道(以上渠道统称为“信息系统"),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

二、信息系统校验。

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六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时提示毕业生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三、人工审核校验。

人工审核校验前需进行信息系统校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的,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可在信息系统下载相关申请表格,填写纸质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扶贫手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多渠道公示。

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当地人社部门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学校门户网站同步公示,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五、及时拨付资金。

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或社保卡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

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

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关于“安徽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条件”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3)

猜你喜欢

发表回复

本站作者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3条)

  • 夏旋的头像
    夏旋 2026年03月11日

    我是金盾号的签约作者“夏旋”

  • 夏旋
    夏旋 2026年03月11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安徽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条件”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安徽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条件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夏旋
    用户031103 2026年03月11日

    文章不错《安徽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条件》内容很有帮助

联系我们:

邮件:金盾号@gmail.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